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獸藥殘留問題如何有效解決?时间:2025-06-20 【转载】 要有效解決獸藥殘留問題,獸藥公司介紹,需從法律法規完善、養殖管理優化、檢測監管強化、替代品研發推廣及公眾教育等多方面協同推進,具體措施如下: 1. 加強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定:建立明確的獸藥使用規范和殘留限量標準,為監管提供法律依據。例如,我國已制定《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》,并不斷更新獸藥殘留限量標準,以規范獸藥使用行為。 2. 嚴格獸藥使用管理:要求養殖者和獸醫嚴格遵守用藥劑量、療程及休藥期規定,避免違規使用。例如,在畜禽出欄或屠宰前,或其產品上市前,必須按照規定及時停藥,以避免殘留藥物污染畜禽及其產品。 3. 強化殘留監測和檢測:通過實驗室檢測技術對動物性食品進行抽樣檢驗,及時掌握用藥情況,處理超標產品。例如,建立范圍的獸藥殘留監控體系,定期對水樣、飼料、畜禽糞便、血樣及有關樣品進行藥物殘留監測。 4. 推廣合理用藥知識:提高養殖戶對獸藥殘留危害的認識,促進健康養殖習慣的養成。例如,通過廣播、電視、網絡等多種途徑,深入基層開展宣傳教育,使養殖戶明確掌握獸藥科學使用的重要性。 5. 開發安全高效替代品:研發益生菌、疫苗等替代品,減少傳統獸藥的使用,從源頭降低殘留風險。例如,推廣生物絮團技術、疫苗與益生菌的使用,以減少抗生素的依賴。 6. 加強產地環境和飼養管理:確保畜禽飼養場符合動物防疫要求,選址、設計應選擇無工業污染、環境安靜之處,防止工業三廢和噪音對畜禽的侵害。同時,搞好圈舍衛生,改善畜禽的生存環境,及時清除和處理糞便,更換墊草,清潔圈舍,定期消毒。 7. 規范飼料使用:做好飼料原料檢測、脫毒、保鮮等工作,確保飼料無違禁藥物殘留。例如,氯苯砷酸、洛克沙砷等不能作為飼料添加劑使用。 8. 建立全鏈條監管體系:從養殖、加工、流通到銷售各環節實施嚴格監管,確保獸藥殘留問題得到有效控制。例如,實施“備案-檢測-溯源”全鏈條監管,對重點品種進行專項整治。 |